仪式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陈述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训诫教育,督促他们珍惜机会、认真悔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通过自身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同时对小赵、小周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要求家长从细节做起,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最后,检察官向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认真履行家长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教,预防再犯风险。法定代理人向检察机关表达了谢意,并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关怀和监管,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孩子走好人生每一步。
本次不起诉宣告教育,既是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体现,也通过教育、训诫,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在向他们传递司法关爱的同时,实现办理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跟进对两名未成年人的帮教回访工作,进一步巩固不起诉的成果,同时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