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6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现将钟祥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6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布。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主要情况
2021年1-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91人,不批准逮捕91人。共决定起诉270人,决定不起诉94人。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45人;第二位的是故意伤害罪26人和寻衅滋事罪26人;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25人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5人;第四位的是盗窃罪24人,第五位的是交通肇事罪23人,第六位的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6人。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
2021年1-6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并提出量刑建议224人,法院采纳220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13人,法院采纳21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主要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2021年1-6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已立案4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9件,侦查机关已撤案8件。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案件5件7人。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6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已纠正12件。
3、刑事抗诉。2021年1-6月,提出抗诉2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已纠正1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1、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021年1-6月,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案件4件,提请抗诉2件。
2、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
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1、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6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2、办理行政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件。
2、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6月,共开展诉前程序7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8件。
3、提起诉讼情况。2021年1-6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捕1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
2、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6月,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起诉7人,审结附条件不起诉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人。报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人。
3、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6月,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等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45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3人次,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10件次。开展法治讲座共计17次。
六、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1年1-6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3件,均已纠正。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均已纠正。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均已纠正。对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0份,均已采纳。羁押期限检察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已纠正。办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7件。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1年1-6月,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件73人。办理刑事申诉信访案件3件,民事申诉信访案件8件,其他信访案件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办结重复信访案件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