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有错,是我太冲动了,我非常后悔,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感谢检察官和各位听证员给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说到。
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为田界纠纷心里一直有疙瘩。2022年5月的一天,被害人王某某因韩某某将其一棵树损坏进而发生争执,后互相殴打,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王某某为轻伤二级,外伤所造成的头痛头晕等综合鉴定为轻微伤。
“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不仅要注重办案本身,还要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避免两家积怨更深,只有如此,才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案件移送秭归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为化解邻里矛盾,促进修复邻里关系,充分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并多次联系侦查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对当事人双方开展释法说理。
“对这块争议田地,我们已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矛盾了”
损坏的树我也不过多追究,如果实在困难可以取整赔付”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确保依法公正处理该案,增强办案透明度,该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向与会人员阐述了对韩某某拟不起诉意见的法律依据,韩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真悔过,认罪认罚。参会人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评议,一致同意该院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以“可看、可听、可触”的形式让人民群众以最直观的方式切身感受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
小案件事关大民生。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就案办案,不机械办案,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扩大教育面、减少对立面,通过这种“小案”的办理,切实助推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