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同枝、挂果越冬,秭归伦晚脐橙以其独特品质和口味荣登“橙中之皇”,这一颗小伦晚将无人问津的坡地变成了生产“金疙瘩”的果园,“敲开”了秭归脱贫致富门。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两起刑事案件中,成功保障柑农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一、偷盗伦晚非“小事”,群众利益第一位
2022年4月某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舒某甲、舒某乙分别驾驶越野车、小轿车伙同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徐某某,窜至秭归县郭家坝镇,通过踩点观察,进入被害人田内,采摘伦晚转运至车辆后备箱内,经多次转运,直至两车后备箱装满,而后驱车至宜昌市某酒店入住,当日18时许,五名犯罪嫌疑人在酒店被抓获,所盗伦晚被全部查获。经秭归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伦晚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具有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2022年6月22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就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中四位作出拟不起诉决定,另一犯罪嫌疑人舒某甲为累犯,依法被提起公诉。
二、假收果真诈骗,保持警惕莫轻信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来到秭归县泄滩乡柑农陈某某家中,称其是来收购夏橙的,取得陈某某的信任后,周某某以给朋友还钱为由找陈某某借钱1.5万元,称次日来收购夏橙支付定金时将借款归还,并留下虚假电话号码。次日,周某某并未找陈某某收购夏橙,而是将骗得的1.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2021年9月15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某涉嫌诈骗罪向秭归县人民法提起公诉,最终县法院以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发还给被害人陈某某。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全面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努力为解决柑农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切实保护柑农合法权益,为秭归柑橘产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