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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用情办案,扶正“长歪的小树”!

        【字号:      时间:2022-03-01      

          “谢谢检察官阿姨,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我一定会倍加珍惜,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将来回报社会。”

          近日,秭归县检察院对文文(化名)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依法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刚踏进大学校门的文文,一扫之前的颓废,变得阳光开朗,再一次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

          一时冲动,失足沦为问题少年

          文文与平平(化名)因之前在网上聊天发生口角,遂电话联系当面理论。文文邀约一同聚会的雷雷(化名)等人与平平等人在某停车场见面,因协商未果,双方大打出手,互殴过程中,雷雷持匕首将对方划伤。

          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高考少年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对涉案未成年人展开社会调查,全面了解其家庭、学习、生活状况。检察官了解到文文系高中在校学生,且正值高三,平时在校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中上,此次是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

          “如果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对文文判处刑罚,不仅会对其升学造成影响,对他今后的生活也会带来难以磨灭的阴影”,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案卷,就赔偿问题多次与双方父母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鉴于文文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秭归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设定了十个月的考察期。

          全方位帮教,助力涉罪少年回归正途

          在对文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检察官为文文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并通过与其所在学校共同协作、共同监督考察的方式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及行为矫正工作。同时,针对文文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过于强势等问题,进行了亲职教育,建议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身心同步健康发展。帮教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不定期对文文及其老师、家长进行回访,密切关注文文的思想、行为、心理状况。几个月后,检察官收到文文的好消息,他如愿考上了大学。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文文表现良好,按时到检察机关报道并提交思想汇报,期限届满后,秭归检察院依法对文文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检察建议书,进一步守护“少年的你”

          针对该案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在未成年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秭归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本区域内未成年人情况要全面准确了解,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事务,尤其要加强对辍学、离异、单亲家庭、服刑人员家庭及有违法犯罪前科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特殊管理服务。加强对旅馆、餐饮、网吧等行业的管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对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希望。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断推动社会化帮教体系的建立,努力扶正“长歪的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