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秭归县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该院组织的一起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职。
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秭归县公安局提请秭归县院批准逮捕。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陈述了案情及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均出席发表了意见。听证人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独立评议,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不会产生社会危险且不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一致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不批准逮捕。听证意见报该院检察长同意后,该院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决定。
会后,该院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及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约的创新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值得推广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