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万意)今年年初,郧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城关镇石梯子村魏某某塑料垃圾收购点回收的废旧塑料堆放混乱,与有明火的生活区未分开,且堆料紧挨山林,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同时,魏某某将大量难以降解的塑料垃圾碎屑随意向公路附近山林倾倒,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据了解,针对魏某某垃圾收购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整改,但因监督力量分散、整改难度大等原因,迟迟未能整改到位。针对这一情况,郧西县检察院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磋商会,通过共同商讨整改方案,监督和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同时,针对魏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条件困难等问题,检察官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使其转变了认识,打消了顾虑,主动搬迁塑料垃圾回收点,清理了丢弃的塑料垃圾,彻底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