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进)“当时也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觉得就是想等成熟了弄点果子当偏方治病用,不拿去卖也不制毒,肯定没有事的,没想到也违法的。错了就是错了,我接受处罚。”魏某某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后悔地说。
今年5月份,公安机关在观音镇某村巡逻时,发现有村民里种植罂粟苗,联系村干部后了解到,该土地系魏某某所有。经魏某某现场确认共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一千余棵。
11月24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魏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召开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批捕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魏某某系初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认罪认罚,遂决定对魏某某作不批准逮捕处理”。
与会的代表、委员们对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拟不批捕决定均表示认可。
“一方面检察机关对拟不批捕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详细阐明不批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拓宽了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动了检务公开,有效提升了审查逮捕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希望检警联合加强涉毒案件预防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县人大代表张久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