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绪新,男,1964年6月出生,湖北阳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任职经历:
1980.01——1989.09 阳新县三溪粮管所;
1989.09——1995.03 阳新县粮食学校任教;
1995.03——2000.05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员;
2000.05——2003.01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科副科长;
2003.01——2004.01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4.01——2008.01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8.01——2008.08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第一副局长;
2008.08——2011.12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1.12——至今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个人荣誉:
1996年6月,被咸宁地区检察分院记个人三等功;
1998年3月,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1999年2月,被县政法委授予“调研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2001年2月,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检察官”,并记个人二等功;
2002年3月,被县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2003年1月,被黄石市检察院通令嘉奖;
2003年12月,获得全市检察机关调研文章三等奖;
2004年9月,获得全市检察机关调研文章优秀奖;
2007年2月,被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拔尖人才”;
2007年2月,被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2007年8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2007年8月,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
2007年12月,获得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2009年2月,被黄石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1月,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论文二等奖;
2011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年度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