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5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华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着成绩。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主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建立检企联系制度,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三万”活动、“一线一点”等中心工作,支持帮扶资金40余万元。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访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52件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16件922人,提起公诉827件1206 人,追捕76人,追诉79人。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5件,撤案54件,不捕127人,不诉10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4件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4件,公安机关立案2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7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5件21人,人民法院改判11件13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6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55件次,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56件次。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五年来,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3件106人,大要案67件83人,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9人。重点查处了一批“小官大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3件15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件2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6件6人。对纪委和上级院交办的案件,组织专班认真办理。共立办省市院交办案件17件20人,立办纪委移交案件14件15人。抽调干警参办了周永康、王敏、陈柏槐等中央专案,参办干警陈立伟同志受到省院表彰。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8场。开展预防调查36次。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52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与29个单位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与13个骨干企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对东城区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教育城建设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平台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2次。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检察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已完成财物统一上划管理,首批检察官入额17人。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任务正在进行。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防止“带病”起诉,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充满公平正义的阳光。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以环境资源领域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发出检察建议2份,监督有关部门履职。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2次,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4件25人,其中监督不捕案件12件13人,不诉案件11件11人,给予国家赔偿案件1件1人。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显着提升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干警政治思想基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同步开展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三守一创”等教育活动,着力引导干警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班子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廉洁、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8人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六个一”活动,开展庭审观摩、案件研讨、法律文书竞赛等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的控告申诉和案件信息化应用大比武中,我院参赛代表队荣获集体1等奖,2名干警分获个人第1名、第3名。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的民行检察技能大比武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办案能手。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有9人取得法学本科文凭,6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专业人才14人。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
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坚持以优化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创优为核心,以强化奖惩激励为动力,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汇编制度2册86项,全面整合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45项,重新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度41项,全面涵盖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事务管理、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检务、事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实现了检察工作管理有依据,考评有标准。
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的学习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规范执法。强化检务监管,每天由一名院党组成员带队,对出勤、车辆使用和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督察。
强化内外部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络服务人大代表制度,推动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对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突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监督。坚持对执法办案纪律、安全防范进行常规检查;对可能侵犯当事人权利的执法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检察职业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各部门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
五、坚持以检务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执法保障能力切实加强
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7年建设,1.6万平米的检察技术综合大楼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上级院要求,不断加大投入,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投资1千余万元建成了办案工作区、视频会议系统。新建了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信息查询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建成了远程信访视频接访系统、监管场所视频联网监控系统。
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成立了机关管理委员会和工作专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检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团结拼搏,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服务有力、队伍有为、业务有位、改革有序的奋斗目标,有5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十五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驻所检察室连续5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建设检察室”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孝感市先进检察院”,2014年办案工作区被省院评为全省合格办案工作区,机关档案管理达“省特级”,被孝感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2014年、2015年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检察机关“一感两度两率”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云梦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接受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的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专业人才缺乏、检察人才青黄不接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17年的检察工作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云梦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检察业务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三个着力点,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使命,不断推动检察院“八化”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平安幸福新云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服务大局,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将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服务举措,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向同行,合力合拍。
二、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水平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严打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做好法制宣传。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认真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加大服务非公企业力度,针对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出拳、精准施策、精准服务。加强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认真研究脱贫重点工作和项目,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深入查办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在依法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司法保护和教育功能,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大预防新格局。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行为。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规范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工作,保证起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督促有关单位履职尽责。
三、科技强检,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程度
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程,提高运用科技服务检察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强检作用,加大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把信息网络运用到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管理、检务保障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工作层次、质量和效益。
四、从严治检,进一步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引导干警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学习型党组,打造团结、实干、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程”,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营造“事业留人”、“情感留人”良好氛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眼于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立符合检察规律的管理体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征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检察工作,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名词解释
1、检察院“八化”建设: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2、“三守一创”教育活动:即“守纪律、守规矩、守公正、创实绩”教育活动;
3、“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人才队伍“五项重点工程建设”:即高层次专门人才铸才工程、基层检察院聚才工程、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检察人才素质提升优才工程、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