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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陵:“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促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改治理

        【字号:      时间:2023-01-19      

              本网讯(通讯员 李理 朱海燕“目前,幼儿园周边堆放的杂物已经全部清理完成。”1月17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承办检察官再次前往一公益诉讼案件现场进行回头看。

        2022年10月22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巡查过程中,发现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黄金卡分园旁有居民将废弃轮胎、机油桶、干木头等易燃、有害物品堆放在与幼儿园仅一墙之隔的角落,且幼儿园门口经常有多名小摊贩占道经营,影响未成年人出行安全。与此同时,现场还堆放了部分建筑材料,经询问得知是附近居民为违建所准备。

        “这些杂物长期堆放,蚊虫滋生,释放有害物质,影响环境卫生,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经立案调查和固定相关证据后,该院认为属地政府、区城市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对幼儿园附近违反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未充分有效履职的行为可能使幼儿园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该院向属地政府和区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各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效监督管理学校、幼儿园周边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该院立即着手联系属地政府、区城市管理、消防、教育等部门及社区进行磋商,研讨问题解决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后,相关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该处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对幼儿园周边两处违建钢架棚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对占道经营的小摊贩和违建居民进行批评教育和法治宣传,并进行常态化监管,定期派员巡查。为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单位表示:“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一直以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推动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