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不懂事、法律意识淡薄,结交了不好的朋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会改过自新,好好表现。”12月15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长松首先向受邀参会的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宣读不公开听证会相关规定。随后,就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结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宁(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当日下午,乔长松检察长在未检“向日葵”工作室,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宁及其母亲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小宁进行教育:“你要珍惜此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积极配合、接受改造,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堂堂正正做人,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财富。”
据前期调查了解,小宁成长在单亲家庭当中,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父母因工作忙碌,忽略了与他情感上的沟通交流,更多的只是给予物质支持。父母监管的缺失,很大程度上导致小宁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模糊甚至错误,心中缺少明确的道德尺度和法律底线,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为了更加精准地提供帮助,夷陵区检察院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小宁及其家庭进行了心理测评和集体帮教。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制定了帮教回归计划,共同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通过动态跟踪测评,适时调整考察措施和教育方案。
一直以来,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牢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