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夷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关于尽快构建“两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问题。
一是要确定“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平台建设牵头单位,明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各自职责。区检察院已会同区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检察院为牵头单位,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确保2015年12月前,共同建立以“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的综合信息系统。同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区行政执法机关、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区检察院党组重视“两法衔接”工作,按照省院和省电子政务中心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于2014年10月指派专人到市院参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并出资购置16个平台登录U-KEY发放到各行政执法机关。同时,区检察院联合电子政务办,基本完成夷陵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政务外网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完成了网络接入、案件录入工作。对于暂不能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地税局,通过与上级检察机关和电子政务办的及时沟通,协助其采用SSL VPN方式进行过渡,通过其业务终端与政务外网公用网络区的联通,实现了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是明确信息录入范围、案件标准、时限等内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信息平台录入内容应当包括:各行政执法机关除简易处罚程序以外的案件信息,查处的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虽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信息等;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办理的移送案件、监督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由于“两法衔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如何理顺关系、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成为“两法衔接”工作能否顺畅的关键。区检察院作为牵头单位之一,明确以侦监科为主体抓,自侦部门、民行、公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积极加强人员保障,在办案干警不足、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工作,努力做到分工落实,责任到位。同时,通过采取主动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时了解“两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释疑解惑,搞好服务保障。
三是设立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共享、案件移送、取证标准和案件定性等方面的协调、沟通。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上报了信息联络员,区检察院集中组织对信息联络员进行了“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登录、罪名、立案标准方面的培训,并统一发放了《培训手册》。同时,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以及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建立了案件咨询机制,要求各单位加强协调、沟通。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就工作情况和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保障衔接机制有效运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构建以联席会议制度、专题联席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检察院为联席会议的共同牵头单位,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为联系会议常任成员单位,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为成员单位。同时规定各类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主要内容及相关细则。今年4月24日,区检察院和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环保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两法衔接”环保专题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4年以来环保执法工作情况和“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各与会单位就环保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如何深化环保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如信息平台使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共识。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信息平台建立后,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必须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平台,要以信息公开的刚性义务代替机关之间沟通协调的柔性工作机制。对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行为,要严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督,对区检察院、区监察局、本级政府等单位的监督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相关后果。今年5月8日,在全区党员干部法治建设和“守纪律、讲规矩”集中培训会上,区检察院领导在会上进行了专题辅导,进一步强调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全面、规范、准确、及时录入本单位行政执法信息和刑事案件非涉密信息,依法推进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措施问题。
一是适度提前介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必要时检察机关派员介入,使检察监督关口前移。今年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区检察院派员主动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如周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本案由宜昌市夷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移送至区公安分局,该局经审查决定立案进行侦查。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多次参与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取证,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二是要突出督查工作重点,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等纳入工作视线。今年来,区检察院侦监、民行检察干警加大监督力度,先后深入本区林业、卫生、环保、工商、食药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走访调研,采取座谈、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了解行政执法部门的台帐登录、行政处罚等案件情况。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于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区检察院以这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为重点,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区环保局、区食药局的沟通与联系,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
三是及时纠正违法。对行政机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不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去年以来,区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公安机关立案17件,法院已判决15件。
四是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这一源头抓起,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同时,加强本院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沟通协作,注意从“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查处。通过介入侦查,公安机关与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沟通协调,拟进一步收集证据后,作出是否移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