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违法停泊汉江河套长达5年之久的“广元号”趸船终于在拖船的牵引下缓缓驶离。
2022年4月,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汉江宜城段鄢城河套处,停泊一艘大型趸船,船仓空置且无人值守。经无人机航拍及现场勘查发现,该趸船长约50米,宽约14米,泊于河套靠近岸线的浅水水域内,仅靠两条钢缆牵系在岸边的枯树桩上。通过与海事部门的核实,检察干警了解到该趸船登记名称为“广元号”,由钟祥市某船舶公司建造,总吨位达1409吨。船主周某于2017年购买该船后计划推往汉江襄阳市区段作餐饮旅游用,但因环保问题未能实现,便自行将趸船推至汉江宜城段鄢城河套停泊至今。
“经审查研究,‘广元号’趸船未经行政机关准许,擅自停泊汉江河道非指泊水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船舶应在规定区域停泊及禁止阻碍河道行洪的规定。违法停泊一方面占用航道影响其他船只航行、作业,给汉江水路交通造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还可能妨碍汉江河道行洪。一旦趸船脱缆,还会给下游的宜城汉江大桥和雅口水电枢纽造成严重威胁。”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解释道。
经检察长决定,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依法向多个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趸船违泊造成的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组建专班推动解决相关问题,责令船主拖离违泊趸船。船主多方联系到武汉的专业船舶公司,将趸船出售给对方作进一步处理。但因河套沙洲变迁及今夏汉江水位较低,趸船无法直接拖拽出河套,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挖沙船、挖掘机疏浚航道。目前,“广元号”趸船已拖离宜城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