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
本网讯(记者李涛)6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 《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该活动中检察机关表现突出的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等50个集体和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张卉云等100名个人提出表扬,宜昌检察机关表现抢眼,几占湖北省检察机关获表扬集体和个人的半壁江山(1个表现突出集体、3名表现突出个人),继斩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公益诉讼勘验取证竞赛、首届控告申诉业务竞赛六项大奖后再获此殊荣,充分展现了宜昌检察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和突出成效。
2020年,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坚持双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污染环境案6件6人(起诉5件5人,不起诉1件1人)过程中,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信息共享平台案件录入,不定期走访相关排污企业,建章立制,扎牢法律的篱笆;做细检察功课,坚持所有涉及环境类案件提前介入,通过对现场的实地查看,提出就如何提取送检样材及侦查方向,锁定固牢该类案件的核心证据,做好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并签订《环境保护承诺书》,达到打击与治理的办案效果;做实检察建议,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不到位,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4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性整改,多形式促成企业合规经营,为“百强宜都”奉献了检察智慧。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张卉云敢于在复杂环境中担当作为,在办理湖北奥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张某、曾某、严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过程中,秉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与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重的理念,增强办案亲历性,多次走进山沟,实地查看危险废物倾倒面积及影响的范围,核实案发后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对案发地的土壤及水质的恢复情况进行数据监测,确保受损的环境功能及时得到修复;对案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她虚心向环保、安监等部门以及企业主管人员请教,上网收集和查询相关资料,做了大量笔记,全面掌握与案件相关的政策法规;走进企业释法说理,敦促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修复义务,补偿周边农户经济损失;听取案发地基层组织和周边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防止矛盾激化;与公安法治人员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面对面地探讨交流,达成一致意见;统筹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及服务民营企业的关系,提出对单位和两名从犯作不起诉处理,对主犯张某提起公诉、并适用缓刑的处理意见,得到各方支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旁听开庭,以案释法,促进被告人认罪认罚,也警示每位公民提高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发挥“厂门口的检察院”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涉案企业提出增强环保意识、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引进惩戒激励机制等五条建议,引导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主动回访企业,帮助企业消除案件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开展疫后生产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通报指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期间,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谋划,精密部署,扎实推进,共批准逮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902件1744人,提起公诉1075件24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10件145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通报强调,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危害重、办案难度大。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彻底铲除违法犯罪链条,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司法效能。相关办案人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主导责任,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既做到从严打击,又做到防止打击面过宽,确保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今年,三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强劲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