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荣誉证书
本网讯(通讯员王萌)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据悉,这是该院连续七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围绕两区工作大局,为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