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彭玉华)5月8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这是自‘集中速裁’快车道打通以来,又一起搭乘适用速裁程序快车的案件。”据承办检察官何海东介绍,适用速裁程序仅十天办案期限,还要完成认罪认罚、矛盾化解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检察官而言并不容易。
从不易用到能善用,适用速裁程序的态度为何发生了转变?
为更好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适用速裁程序办案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形成集中受理、集中起诉办案模式,今年以来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7件,速裁程序采纳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建立协作机制,快慢由此分道
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联系,密切侦、诉、审协作,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适用速裁程序案件集中办理模式。针对符合速裁程序要求的简单案件,商请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由各办案组快速审查后,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当庭宣判。
4月期间,该院对15件涉嫌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型案件,一周内完成集中受理、集中起诉,充分体现了“快慢分道,繁简分流”的办案理念,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有检察官表示,集中速裁最大化加快了办案节奏,很好!
主动提前介入,简案集中上车
如何准确预判案件适用程序,提前做到繁简分流?该院以提前介入的方式给出了回答。
“李某、周某海、向某东和张某荣四起危险驾驶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同时移送。”侦查阶段,检察官向智通过提前阅卷,参与案件讨论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移送审查起诉。
该院还形成复杂疑难案件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介入,普通案件由各办案组轮流介入的工作机制,在打通审查起诉环节期限梗阻的同时,让证据充分的普通案件尽早介入、尽早起诉,繁简分流效果显着,为后期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落实认罪认罚,体现整顿成效
“没想到案子办的这么快!我一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4月26日,被告人许某满在庭审结束后说。
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许某满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当庭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提前介入后,承办检察官对许某满的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许某满听取了检察官的教诲,不仅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还主动上缴了罚金,从而推动案件的从快从宽处理,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体现了案结事了、提速增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前,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审判机关集中审理的速裁程序工作机制已形成,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投入‘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集中速裁流程配置,完善长效协作配套方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成果转化!”该院副检察长龚晓红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