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评查前,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董明华领学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次评定标准”和该院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详细讲解了评查程序、评查内容、评查等次把握和评查结果应用,该院还为3位评查员配备了法律书籍和资料。
评查员依照该院案件质量评查流程,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评查坚持全面、客观、准确评查的原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8个方面,对2019年受理办结的10件危险驾驶案进行评查,逐项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然后,各评查员对所评案件作出评查结论,独立评定了案件的质量等次。
通过认真阅卷、查看相关法律规定和询问情况, 被评查的案件未发现错诉、漏罪、漏犯、以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等质量问题,以及引发涉检信访、违纪违法办案等情形, 所参评案件均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会上,各评查员还对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曾晓波、张克平、陈光文三位评查员在肯定该院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办案的同时,对评查中存在的简案诉讼时间过长、效率不高、以案释法,参与社会治理不够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并对今后建议要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的理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注重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追求程序运行、法律适用和实体认定的完美精准,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
据悉,该院还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董明华强调要求要提高对出台此《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扩展和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