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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检察职能 持续为民解忧 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字号:      时间:2022-09-30      

          “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襄阳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面对面听取群众期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履行检察职能,真正变“你和我”为“我们”,变“要我做”为“一起做”,不断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检察样本。

          检察听证促效果共评  让志愿服务更有序   


          襄阳市检察机关召开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场会

          “经评议,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在社会志愿服务期内表现良好,支持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老河口市检察院听证室内座无虚席,来自该市的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正在参加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公开听证。

          对轻微刑事案件“一诉了之”,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工作、家庭,还会给企业发展、区域稳定带来隐患。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襄阳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在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建议其到案发地、居住地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2021年12月,襄阳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此项工作。


          犯罪嫌疑人参与保护汉江社会志愿服务

          如何让志愿服务不流于形式,真正达到教育、改造的效果?襄阳检察机关不仅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还把“话筒”交给老百姓,用检察听证让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检察机关通过举办听证会,向我们详细阐明了这项举措实施的意义、目的,并邀请我们围绕社会志愿服务成效、案件处理结果发表意见,真正消除了我们对司法办案的疑惑,也把检察办案置于‘聚光灯’下。”老河口市院听证员郭贵生对听证会的效果表示肯定。

          从去年底以来,襄阳市已有1208名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交通引导、反诈宣传、禁渔巡查、防火巡山等志愿服务,1019人完成服务,运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部门协作促建设共管  让帮扶举措更有效   

          如何帮助弱势群体走出维权困境,形成监管合力?襄阳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协作、合力联动,畅通信息共享、情况反馈渠道,以初心为民的“我管”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


          襄州区检察院与该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

          身有残疾的马某受雇于黄某,在某工地务工17天,完工后马某多次讨薪,黄某却拒不支付。2022年2月,多次讨薪无果的马某向襄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调查发现,涉案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为襄州区某行政单位。该院民事检察部门遂与行政检察部门联合办案,依法督促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解决欠薪问题。“讨薪的路太维艰,如果没有检察院的帮助,我们不知道还要跑多少腿,耗费多少时间。”5天后,马某顺利拿到欠薪。

          随后,襄州区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排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情况,并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支持残疾人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从线索移送、支持起诉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高新区院检察官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与此同时,高新区院、宜城市院等也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为弱势群体“撑腰”。其中,高新区院在办理勤工俭学的未成年人李某劳务纠纷一案时,依法支持起诉。经法院判决,李某顺利拿到赔偿款。宜城市院在办理王集镇70岁老人讨要赡养费一案中,根据调查情况向法院发出民事支持起诉书。经判决,老人获得每月赡养费3500元。

          在这项机制的推动下,各单位、机构积极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今年截至目前,襄阳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2件,被法院采纳31件。其中,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14件,涉及老年人赡养费案件11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案件20件。

          强化监督促成果共享  让公益守护更有力   

          刘猴镇地处宜城市西部,辖区内有3万余居民。以前,居民一直受吃水问题困扰,大部分靠饮用河湖库水、堰塘水生活。随着经济发展,镇上逐渐建立起自来水厂。


          宜城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炜(中)巡查水库

          2018年,人大代表向宜城市检察院反映,老百姓家水管放出来的水颜色偏黄、有怪味,居民们多次投诉也未能改善。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供水企业出厂水质不达标,遂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经整改后水质达标。2019年,检察官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中,仍有肉眼可见的少量泥土样颗粒,检察官遂再次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宜城市院邀请水利局等部门进行磋商,督促水厂经营者购置消毒过滤装置,会同水质检测部门对出厂水质跟踪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在检察院的多次督促下,水厂水质变好了,我们老百姓终于喝上了放心水。”9月1日,宜城市院检察长石炜巡查水厂水源地时,当地群众对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襄阳检察机关还会同相关部门、群众探索开展联合监管,同频共护绿水青山:市检察院与10个基层院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根据案件线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群众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各方协同共治。检察机关还依托“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教育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今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联合巡河35次,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条,发出检察建议28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0余次。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同缔造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东表示,“襄阳检察机关将坚持‘人民至上’,最大限度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将‘五共’理念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领域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