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吴一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8月8日,襄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区法院院长陈勇及区人大、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唐白河沿线(襄州段)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调研了解河湖生态环境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讨,推进河湖管护有序开展。
巡查组一行调研查看了唐白河沿线(襄州段)的生态环境现状,详细了解了该河段违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沿岸修复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听取了河道日常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治理修复等工作介绍。
今年4月,襄州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合巡查、联合督办、联合考评等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共同探讨解决河湖保护理论和实务问题,协力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保护。
襄州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统筹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从法治角度保护水生态环境和资源,加强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及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协同配合,共下“一盘棋”,共抓“大保护”,共谋“大发展”,为襄州区绿色健康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