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讯问,康某神色慌张且反复发出非正常提问,这一情况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日前,通过对康某醉驾一案的审慎办理,襄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挖出了潜藏在背后的诈骗犯。
2022年1月12日晚23点,康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襄州区公安民警查获。后康某被警方移交给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检察官依法依规对康某进行了讯问。讯问中,检察官注意到,康某眼神飘忽、神色紧张,经常顾左右而言他,还多次询问自己的办案流程是不是和其他醉驾犯罪嫌疑人一样。
“这个你放心,我们办案的所有程序都是依法进行,绝对公平公正,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听到检察官的回答,康某并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焦急且欲言又止。
见状,检察官突然发问,“是不是有人告诉你,可以通过走关系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这一突如其来的发问让康某为之一震,脸上写满了错愕。检察官趁热打铁,向他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真的相信了‘花钱消灾’并且还给了钱,我觉得你可能被骗了,你最好如实说明情况。”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康某将案件背后的“隐情”和盘托出。原来,醉驾之后,康某慌张不已,找到熟人陈某帮忙,陈某声称自己有门路能够帮忙解决问题,并以打点、送礼为由先后向康某索要2万余元。
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全部案情进行复核,对公安机关侦查到移送起诉的期间所有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相关办案人员也进行了调查核实,确保康某醉驾案办理的依法依规。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康某叙述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初步认定陈某并未依康某所托帮助其“找关系”,而是将钱款全部据为己有,这一行为涉嫌诈骗罪。
该院随即将这一案件线索移交警方,建议对陈某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2022年4月26日,被告人陈某经民警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赃款 20000元。目前,该款项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康某对陈某表示了谅解。
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构成诈骗罪,并以此对陈某提起公诉。后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