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10月12日,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应邀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一起故意杀人案发表检察意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主持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就该案的案情、争议焦点等作全面汇报。梁莉检察长从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检察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表决。
随后,邹磊院长和梁莉检察长就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关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邹磊院长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以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重大审判问题的基本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职,既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襄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机制建设,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梁莉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检、法两家在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共识,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促进检法互联互通、互学互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襄阳检察将继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经常性联系机制,构建良性互动检法关系,通过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真诚沟通、充分论证,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共同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