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猇亭区检察院举办“青春早行人”第三期活动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彭白雪)“指导性案例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5月23日上午8:30,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40岁以下青年干警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最高检发布的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权作为该期活动的指导人参加会议。
此次研学活动,主持人围绕安徽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从行政非诉执行的概念入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正确的理解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援引法律法规的内涵和适用,如何实现精准监督和社会治理同频共振,对办理该类或其他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通过学习指导性案例,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什么是能动司法,这要求我们在实现精准监督的同时,还要思考谋划对影响法律适用的难点、社会治理的赌点等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和法律监督能力”青年干警黄蓉在学习后有感而发。
副检察长郑权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并对青年干警提出了殷切期望,他强调,青年干警要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储备,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猇亭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是要高度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加强案例研究、抓实案例学习,用案例指导办案。二是要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刻把握立法遵循,学懂弄通立法本意,切实做到精准监督;三是要善于培养法律思维。办案中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逻辑意识和逆向思维,克服就案办案的传统思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确保检察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据悉,该院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干警专业素能,下一步将采取检法同堂培训交流、案例研讨等方式,推动检察干警对指导性案例开展常态化研学,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