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宏志)日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和宜昌市猇亭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猇亭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方案》明确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协作保障、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六项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确保“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走深走实。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一项制度创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制工作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为践行“两山”理念,筑牢三峡生态屏障提供优良的生态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