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程纪虹 尹黎明)“检察官,我的孩子要去宜昌上学了,他每周到您那报到怎么办?”一位未成年人的母亲焦急地向西塞山区检察院晨鹭姐姐询问到。
“不用担心,我们可以联系当地检察院进行异地帮教工作。”
2019年3月的一天晚上,涉案未成年人小A(年仅14周岁)与三名未成年朋友相约至公园散步,在公园遇到另两名同龄人在玩手机,遂临时起意实施抢劫。小A拆掉公园围栏两根铁管,其朋友持铁管将两名被害人威胁至公园漆黑角落,后对两名被害人拳打脚踢,并抢走两部手机。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A 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但考虑到小A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决定对小A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
今年8月,小A被宜昌市某院校录取,然而小A的考察期还剩2个月……为了解决小A异地帮教的问题,晨鹭姐姐刘玲放下手头的工作,赶到宜昌,详细了解小A的学习生活环境,联系异地帮教工作。
DAY 1
“这是你第一次住校,还是在离家四、五百公里的地方,能不能适应这边的环境?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在小A报道的当天,晨鹭姐姐刘玲就来到小A的学校,仔细询问小A住校的情况。此时的刘玲既是一名办案人员,更是一名“老师”,她叮嘱小A要认真遵守校规校纪,牢记教训,在学校期间以学习为重。
“谢谢检察官姐姐,来到新的学校,我会遵守规定当一名好学生的。”
对小A远离家乡来到宜昌学习生活,刘玲也充满了关心与担心,“孩子周末节假日是回家还是留校?现在还处于疫情防控阶段,学校如何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这些问题萦绕在刘玲心头。随行的小A家长给出了安全答案,原来,小A在校期间采取的是封闭式管理,只有周末或节假日向班主任报告后方可离校,家长承诺与班主任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小A周末假期出行安全。
晨鹭姐姐刘玲此时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接下来就是要联系当地检察机关落实好异地帮教的工作,确保对小A监管帮教的无缝衔接。
DAY 2
第二天早上8时许,刘玲便来到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向葛洲坝检察院递交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为了更直观地了解小A的监督考察环境,9时许,刘玲与葛洲坝检察院干警一同走访了学校。三方就异地帮教方案进行协商,共同拟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在小A的考察期内,葛洲坝检察院安排专人与校方联络掌握小A学习生活情况,联合校方共同采取符合小A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活动。西塞山区检察院派专人与葛洲坝检察院及学校衔接,随时掌握考察帮教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记录在案。考察期满后,葛洲坝检察院将出具监督考察情况报告,由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后续处理。
小A与检察干警、校长、辅导员、心理老师围坐在一起。来自检察干警的训诫、老师们的谆谆教诲,让小A倍感鼓舞和自信,他当场向大家做出承诺:“感谢检察官姐姐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现在很后悔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今后我一定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认真参加法治教育和公益活动,每周按时进行思想汇报,不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我记得你热爱篮球,初中时还参加过学校的篮球队,现在的学校篮球队实力强大,希望你也能加入其中成为一员,加油!”伴随着刘玲的鼓励,一本崭新的儿童法治教育读本——《呼噜噜与独角兽的幸福生活》作为新学期的礼物送到了这名“迷途知返”的新生手上。新的生活,新的希望,祝愿小A早日走出阴霾,拥抱新的生活。
这是西塞山区检察院第一起异地帮教案例,是对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的首次有益尝试。今后该院将以此为契机,打破地域局限,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引导迷途的青少年把准人生航向,回归正途,多方联合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