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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群众办实事|以公开听证审查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字号:      时间:2021-06-08      

          本网讯(通讯员 孔爱云 向家欣)为进一步深化、实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6月7日至11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公开听证现场

          6月8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军主持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孟军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情况,并根据犯罪行为、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说明了对两案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适用依据:两起案件均系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已达成刑事和解,且两案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罚。受邀的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对是否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了集中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两起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得当,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充分。

          听听代表委员怎么说

          人大代表陈峰说:“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注重案件质量和效果,值得点赞。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将司法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和公平正义。”

          政协委员刘攀文说:“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是立足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表现,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党代表杨宣才说:“建议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让更多群众知道,并通过推动该项工作的过程信息化、结果公开化,让更多人可以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监督员鲁峰说:“我参加了多次检察院的公开听证活动,感受很深。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不仅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司法办案的客观公正,也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目的,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本次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普法宣传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全面介绍检察听证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推动检察机关实现精准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检察听证小知识

          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哪些案件可以召开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一般有哪些步骤?

          (1)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2)当事人及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分别说明情况;

          (3)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

          (4)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

          (5)主持人宣布复会,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听证员或者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6)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7)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听证过程怎样保证公正?

          (1)听证过程应当由书记员制作笔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2)听证笔录由听证会主持人,承办检察官,听证会参加人和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笔录应当归入案件卷宗。

          (3)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媒体旁听。经检察长批准,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对听证会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者录播。

          哪些人能参加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除听证员外、还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同时,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依照有关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