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舒莉)婆媳矛盾转化为姑嫂矛盾,矛盾升级双方大打出手,矛盾怎么解?案件怎么办?
湖北咸丰县检察院前不久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小姑子与自家嫂子互殴,致嫂子轻伤二级。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次婆媳争吵说起,被害人黄某某与婆婆居住在一起。一次,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产生了肢体冲突。本来这事过去了,但几天后,嫌疑人向某某在邻居口中得知此事,气愤之余,便上门去找黄某某替母亲讨回公道,双方你一言我一句,竟动起了手,在推搡中导致黄某某身体损伤达轻伤二级。事后,黄某某便外出务工。
2022年9月,该案移送至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解事情经过之后,检察官初次尝试和二人沟通,发现双方都有很大的怨气,不愿和解。
这是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若简单起诉,双方的家庭矛盾将进一步激化,既不利于修护受损家庭关系,也会对社会良好风尚带来负面影响。
“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是本案最好的处理方式。”承办检察官说道。
基于此,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听取在外务工的黄某某意见,耐心释法说理、疏导心结,并就赔偿问题与双方进行沟通。几次沟通下来,向某某表示愿意赔偿黄某某的经济损失,但是黄某某却仍然不同意和解。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检察官随即开展了案件讨论会,最后决定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同时为维护黄某某的合法权益,该院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听证会召开前,督促向某某向检察院预缴了12000元的赔偿保证金。
听证会上,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听证员纷纷发表看法。认为两家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从修护家庭关系的角度出发,不宜将矛盾进一步激化,均同意对向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会后,检察官带着听证员的意见,再次联系了黄某某,得知黄某某回乡便驱车前往家中,面对面向她解释了听证员的意见,以及案件的法理、情理。几个小时的沟通后,黄某某的态度有了缓和的迹象。
几天后,检察官接到黄某某电话,表示愿意接受赔偿并和解。
最终,经检察机关调解,决定对向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督促向某某赔偿黄某某15000元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