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没有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在学校表现怎么样?”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阳光工作室的干警通过电话视频方式了解在异地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小宇的情况。
2021年5月6日凌晨,小宇伙同他人在宣恩县珠山镇境内盗窃手机20部。2021年8月24日,小宇因犯盗窃罪被宣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由于小宇居住地为外省,因此由当地司法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异地社区矫正执行的跟踪、帮教,阳光工作室干警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当地司法所了解小宇接受监管教育的情况和矫正方案。同时定期与小宇及其监护人进行视频、电话联系,跟踪了解小宇的生活、学习、思想状况,监督小宇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并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加强对小宇的监管。
面对近期严峻的疫情形势,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阳光工作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的方式,不断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远程视频、电话联系等“线上”方式,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遏制、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促使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