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要求,同时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要求的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与宣恩县水利局、宣恩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完善宣恩县“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交换了意见。县水利局及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分别就建立“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表了意见建议,初步确定了“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强化监督、协同联动”的工作原则,同时初步拟定了日常联络、重要工作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研判、检查督办、联动宣传等各项工作机制,为下一步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推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奠定了基础。
“我们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希望借助检察力量推动工作的落实落细,共同为保护宣恩县丰富的水资源贡献力量。”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会同县水利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建立“河库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水领域的检察监督,侧重办理一批涉及流域治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尤其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的要求落实落地。
注:据统计,宣恩县境内河网密布,纵横交错,共有大小河溪121条,总长度537.65千米,其中流域面积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34条,河长在10千米以上的21条。以中部的龙崩山为分山岭,形成相对独立的南北两大水系四条大河,北部贡水、鸡笼洞河流归清江,南部酉水、头坪河流进沅江,汇入洞庭湖。多年平均降水总量42.01亿立方米,为全国人平水量的2.5倍。水利资源十分丰富,已查明的理论蕴藏量为27.02万千瓦,可开发利用为2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