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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恩施州首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宣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揭牌仪式。副县长陶华、县检察院检察长郎艳辉共同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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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是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共建,集家庭教育指导、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元融合型工作平台,旨在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共同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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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就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和督促监护工作机制、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针对一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组建全县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以教育训诫+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正式启动运转。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制发了首份《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监护人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重要原因。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成立,有利于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联合相关单位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走深走实。”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检检察官刘菊萍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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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深化与各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探索建立“未检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模式,创新开展分级介入、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持续性回访等工作,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实践运行效果,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到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以“我管”促“都管”,实现“1+5>6”的效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