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与孝昌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孝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4件281人,同比分别上升84.4%、102.9%。已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5人,同比上升87.7%;不捕66人,不捕率23.49%,同比增加4.65个百分点。
从批捕罪名看,批捕人数排前五位的分别是:
诈骗罪31人,占比14.4%,同比下降31.1%;
盗窃罪30人,占比13.95%,同比上升172.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2人,占比10.23%;
寻衅滋事罪14人,占比6.5%,同比上升180%;
交通肇事罪12人,占比5.6%,同比上升200%。
(二)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一审公诉案件232件361人,同比分别上升67.4%、92.5%。已决定起诉308人,同比上升72.1%;决定不起诉34人,不起诉率8.39%,同比增加5.41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起诉人数排前五位的分别是:
诈骗罪47人,占比15.26%,同比上升46.9%;
盗窃罪38人,占比12.34%,同比上升216.7%;
交通肇事罪28人,占比9.09%,同比上升75%;
危险驾驶罪28人,占比9.09%,同比上升12%;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5人,占比8.12%。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28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3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243人,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07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四)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0件12人,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案10件12人。
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件次,已纠正32件次。
纠正漏捕、漏诉30人。
提出刑事抗诉7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2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人。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件。
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7件。
对财产刑执行情况不当提出纠正39件。
(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决定起诉4件4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
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
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
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办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37份,采纳率100%。
共开展诉前程序3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诉前程序36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件,法院审结1件,判决支持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35人,同比分别上升175%、250%,已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人;不批准逮捕9人,同比上升80%。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0件33人,起诉26人,不起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开展社会调查49人次。
开展心理疏导58人次。
开展亲职教育60人次。
开展跟踪帮助教育41人次。
开展法治进校园、社区等活动5次。
实行犯罪记录封存21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共接受群众信访133件,办理刑事申诉信访4件。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件,发放救助金人数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
六、公开听证工作
共组织检察听证36件。其中:
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15件次;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次;
拟作出不批准逮捕案件4件次;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次;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次;
其他听证诉讼活动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