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黄新华)9月28日上午,宜都市检察院携手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到王家畈镇松乐山林场,联合开展“守护古树群,共护生态绿”主题党日活动,并举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海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卢东为基地揭牌。市检察院机关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松乐山林场部分党员干部在实践基地前庄严宣誓。
松乐山林场位于宜都市西南部山区的王家畈镇,总面积约587.42公顷,其中现有林地560.8公顷,山林面积1万余亩,森林蓄积4万余立方米,常年森林覆盖率高达97.1%,自然环境良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为进一步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丰富协作内容和形式,今年7月,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松乐山林场共建宜都市“林长+检察长”协作实践基地,检察机关和林长将不定期到林场及周边开展联合巡林、法治宣传、植树造林等活动。
随后,一行又来到该市古树分布较集中的王家畈镇绿竹溪村,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王家畈镇绿竹溪村三方共同签订了《宜都市古树群保护协议》,并召开了古树保护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全市古树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情况,曹海燕为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两位林业专业人士颁发了特邀检察官助理证书。
古树名木是悠久历史的见证者和讲述者,是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和经济价值。在绿竹溪村,检察干警现场参观了古树群。该村古树群现分布古树共18棵,其中一级古树2棵,二级古树2棵,三级古树14棵,均已挂牌保护,生长情况良好。
据悉,自今年2月“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宜都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共办理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4件。摸排涉及林业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相关违法行为人补种树木1400余株,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