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承全 刘乐佳)“你现在人在哪里?最近主要是做些什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采取什么方式?你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检察干警每到一处都要随机电话抽查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贯彻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桂少峰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对该县独山镇、下新镇等地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活动。
在乡镇司法所,黄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查阅纸质卷宗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日常教育、请销假、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察,了解社区矫正监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同时主动同社区矫正工作者沟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组成情况、经济情况及思想状况等,全方位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
同时桂少峰还随机抽查了社区矫正人员在位情况,并叮嘱社区矫正对象要规范言行,加强学习,树立生活信心,珍惜在社区矫正的机会,不要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顺利度过矫正期。此次突击检查,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刑、改造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实地的‘听、查、看’,我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的积极作为、精准高效。建议检察机关要继续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一定会继续协作配合,执行好、完善好刑罚执行措施。”当地的司法所负责人这样说道。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检察监督工作,对于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对于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且持续关注整改进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