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卫军 李颖)按照湖北省纪委《关于对“纸面服刑”清查工作加强监督的工作方案》和省检察院《关于对“纸面服刑”清查活动加强监督的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2021年1月以来,嘉鱼县检察院深入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成效显着,取得了良好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摸清底数阶段,嘉鱼县检察院主动对接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的“纸面服刑”情况,对因疫情原因未及时收监的“纸面服刑”各类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并全面核查刑罚未执行的各种因素。
清理纠正阶段,咸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亲自带队到嘉鱼县检察院督办该项工作,嘉鱼县检察院积极响应,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与县纪委、县政法委协商沟通。组织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直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查漏补缺。
注重“纸面服刑”综合分析,对刑期两年以上未收监的重点“纸面服刑”人员资料进行重点审查,并摸排相关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线索,同时商请县纪委同步介入,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
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嘉鱼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形成合力,针对“纸面服刑”中因疫情原因无法收监的情况,及时与看守所对接,组织县人民医院加快核酸检测进度,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送看守所,实现应服刑人员应收尽收,杜绝“纸面服刑”。
截至3月5日,嘉鱼县23名“纸面服刑”人员被依法收监,失联人员被上网追逃,其他“纸面服刑”人员收监正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