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韩龙玲)以中老年妇女为盗窃目标,假装捡钱来分钱,结果趁机将对方的金银首饰盗走。近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何某某、王某某二人批准逮捕。
何某某、王某某二人专门物色50-70岁年龄段、面相和善、佩戴黄金首饰且单独行走的中老年妇女,通过“拾物分钱”障眼法盗窃财物。
首先,他们把一张100元真人民币、硬纸盒裁成的假钱和假黄金项链,装进黑色方便袋。然后,伪装成熟人与被害人打招呼套近乎。在寒暄过程中,将黑色方便袋丢在地上再捡起来,故作神秘地打开方便袋让被害人看一眼最外面的100元,告诉被害人捡到钱了想和她分钱,以路边人多不便为由,用摩托车将被害人带至人烟稀少的狭窄小道。
在何某某与被害人正要分钱的时候,王某某骑摩托车赶至现场,说有人看到了他们捡到了自己的钱,以此为由要求检查两人的钱包。何某某先配合拿出自己的零钱给王某某查看,然后让被害人拿出身上的现金给王某某查看,并趁机拿走被害人的钱。王某某还骗被害人说“妻子的黄金首饰不见了,背面有刻字”,要求查看被害人佩戴的黄金首饰。何某某便借机让被害人把黄金首饰取下来给王某某查看,王某某查看以后说不是自己妻子的,何某某趁机将黑色方便袋塞进被害人背部的衣服里面,对被害人说“首饰我帮你放好了”,其实是把黄金首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最后,王某某会假装与何某某吵架,以此支走被害人,两人便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直到被害人打开黑色方便袋才发现里面全是硬纸盒,于是打电话报警。
2020年5月28日至8月15日期间,何某某、王某某二人各自驾驶摩托车从钟祥出发,在荆门市掇刀、钟祥、京山宜昌市当阳等地合伙盗窃作案7起。
办案检察官提醒:“拾物分钱”二十年前在广东沿海流动人口多的城市频频发生,很多心存贪念的人上当受骗。“拾物分钱”是幌子,盗窃财物才是目的。天上不会掉馅饼,被害人妄想能够分得一杯羹而发点小财,殊不知将自己陷于风险之中的正是自己的贪心。不义之财不可取,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