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帆 黎宇)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赋予的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把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作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途径,着力拓宽申诉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民事、行政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以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各种方式综合运用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格局。通过送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站所,增进广大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突破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来源瓶颈,不断扩大法律监督工作的覆盖面,畅通群众申诉渠道,推进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7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8件,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督促履行行政职责案件20件,非诉讼执行监督案件1件,息诉4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