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课题制》的规定,结合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前检察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领导小组已确定2020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选题,请你们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一)重点课题10个
1、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一致性研究
2、法律监督体系与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研究
3、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效能研究
4、检察机关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研究
5、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理论与实践
6、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研究
7、行政检察监督基础理论研究
8、检察权与行政权互动关系研究
9、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理论与实证研究
10、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体系研究
(二)一般课题25个
1、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和措施研究
2、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研究
3、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研究
4、完善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研究
5、检察机关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相关问题研究
6、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追赃挽损问题研究
7、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经济问题研究
8、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问题研究
9、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研究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研究
11、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
12、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研究
13、完善监检衔接、形成依法反腐合力研究
14、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研究
15、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实务问题研究
16、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研究
17、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研究
18、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研究
19、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20、指导性案例应用的实证研究
21、新形势下完善省级财物统管体制机制研究
22、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研究
23、检察信息化和智慧检务建设的研究
24、“检答网”管理使用的实证研究
25、检察官业绩考评实务研究
二、申报要求
各市、州、分院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属各下级院,并通知本地具有一定法学研究力量的单位和个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鼓励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课题申请书可从省院内、外网法律政策研究室信息栏中下载。
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一份,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今年受理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6月12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寄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并将课题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xujing@hb.pro(内网),3516681818@qq.com(外网)。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各课题均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须有明确的负责人。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具有如下条件的,审批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1)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科研成果,特别是青年检察干警;(2)课题组是由教学科研人员、检察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联合组成的;(3)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检察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或者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主持或参与申报的。
三、结题要求
课题题目原则上以课题选题为准,申报者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的研究期限从书面通知立项之日起算,专着类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1年;论文类和调查报告类课题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半年。
各课题组应于预定完成期限之前,向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1、重点课题的结题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通过验收,专着类成果须公开出版发行;论文类研究成果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调研报告类研究成果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或省委办公厅采用转发,或经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转化为决策,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2、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结题要求:课题研究报告通过验收,并有论文类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正式、规范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类研究成果被省院或市级党委部门采用转发,或经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转化为决策,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将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组的结题报告进行初审,视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安排专家鉴定,进行验收。课题验收的具体标准是:(一)符合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宪法法律,符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有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有利于完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二)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性、前瞻性,对检察实践与改革具有针对性,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三)遵循学术规范,论据客观翔实,论证充分有力,能够自圆其说,有力回应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争鸣;(四)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正规刊物上发表。
对于被确定承担经费资助课题的,省院将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经费。
联系人:徐境;联系电话:027-67888029。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邮政编码:430079。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