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院要求,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2022年10月下旬至2022年11月上旬,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该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对辖区内10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现场巡察。
听取汇报、检查台账
巡回检察中,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首先就社矫调查评估、社矫交付执行、日常活动监管、刑罚变更执行等情况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汇报,初步了解该所社矫人员情况。
随后,检察组仔细查阅了司法所的各项台账信息,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记载表、谈话记录、思想汇报、疫情防控、请假外出审批管理单、专项工作材料等,确保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社矫对象。
信息化手段随机抽查
在实地走访每家司法所的过程中,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都会根据台账信息,随机抽取2-3名社矫对象,了解其每日上报信息情况、历史活动轨迹,并通过电话进行联系、通过微信共享实时位置,确保社矫对象不出现脱管、漏管、不假外出及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
在电话通话时,人民监督员主动与在矫对象进行交心谈话,了解社矫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等,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措施。
人民监督员建言献策
通过十几天的巡回检察,检察组与人民监督员收获颇丰,针对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人民监督员提出:第一,建议司法所针对不同的社矫人员采取不同的帮教策略;第二,建议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帮教,进一步提升帮教质效;第三,建议规范台账管理工作,对台账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同时规范落款签名。检察组检察官表示将充分采纳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并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检察官秉持“良性监督”的工作理念,聚焦“合作共赢”。坚持“监督不干涉,司法不越位”的原则,做到监督有礼、监督有理,监督有力。同时聚焦“人性司法”,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该院将以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有效性为目标,不断提升能动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