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伍家岗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结合近年来伍家岗区检察院所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若带领检察干警先后在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临江坪储配站进行法治宣讲。
李若副检察长结合该院去年11月向上述两家企业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了案例解读,介绍了推动两家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完善安全生产机制的情况。考察回访现场,公司安全负责人分别向检察干警介绍了完善后的安全生产流程、员工安全学习培训、老旧设备整改等情况。
该院干警在企业生产一线现场开展了热烈讨论,干警一致认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重大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将安全生产界定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定领域,立足检察职能,在安全生产监督活动中,促进各相关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这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现实路径。身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切实办案中发挥检察机关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