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一等奖、湖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赛优胜辩手、武汉市十佳公诉人、武昌区拼搏赶超先进个人、武汉市先进检察官、“时代楷模-武昌好人”、武昌区“党员先锋”......一份份荣誉背后,是她对检察事业矢志不渝的追求,更是她践行初心使命的深刻烙印。
以饮冰之心谋事,以不懈之身履职
八年前,被推理小说、律政电影激发了对检察事业向往的徐永芳,在通过公务员考试后,带着“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的抱负走进了武昌区检察院。初到公诉部门工作,徐永芳深知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为尽早适应新角色,适应办案节奏,坚持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
以饮冰之心谋事,以不懈之身履职。在一千余件案件的打磨中,徐永芳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她曾参与多件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一步步成长为了业务尖兵。
徐永芳曾协助办理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初受该案时,徐永芳发现案件十分棘手。
原来,在侦查阶段,游某某辩称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侦查监督部也邀请武汉某法学院教授对该案提出过专家意见,参评专家一致认为属于民事纠纷。
在公诉阶段,徐永芳反复翻阅案卷、梳理事实后,随检察官三次前往涉案公司调查取证。在取得犯罪嫌疑人伪造授权委托书、指使下属违规将广告上刊的证据后,她认为游某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终成功对该案提起了公诉。
面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详实准确的证据,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武昌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全面认定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定性。
徐永芳还参与了全国首例房地产中介涉黑案的办理,在45天内成功公诉涉黑团伙成员,并追诉2人、追加犯罪事实122笔。
刑检部门八年的历练,锻炼了徐永芳看准了不松手,干不成不放手的品格,也磨砺了她以公心谋事,敢于担当的品质。在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注重追赃挽损,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切实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力促相关部门追赃挽损,追回赃款2900余万元。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
在办案的同时,徐永芳结合自己的办案心得和实践认知,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索总结,撰写了《揭开民事纠纷假象、诡辩男获刑三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等多篇理论文章。
她撰写的任某卓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案被收录武汉市典型案例汇编;《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荣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优秀奖。学如弓弩,才如箭镞,勤于思考、笔耕不辍,2019年徐永芳入选湖北省刑事检察后备人才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