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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赴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救助

        【字号:      时间:2022-06-07      

          本网讯(通讯员 付静宜 冯畅)随着四万元司法救助款发放到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两个月内两赴襄阳宜城市的努力,终于为小娟(化名)一家五口三年的煎熬与等待送去了些许慰藉。

        拉客纠纷矛盾升级 家中顶梁柱骤然去世 

          小娟永远忘不了2019年3月的那一天。案发当日,因载客问题,同为长途出租车司机的丈夫与被告人胡某产生争执后被害离世。接到警方电话,小娟觉得“天一下就塌了”。 

          同样陷入巨大悲恸的还有被害人父母,两位老人骤失独子,身体每况愈下。看着手机里保存的温馨家庭影像,想起无辜的丈夫与一家老小,小娟不得不坚强起来,接替丈夫撑起整个家。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姚妍第一次见到了小娟。在婆婆的陪同下,她抱着刚满百日的儿子,牵着三岁的女儿,跟随检察官的指引,完成相关诉讼程序,平静的面容下悲伤暗涌。听到姚妍介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小娟点了点头。 

          20202月,经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赔偿小娟、父母、子女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0086元。 

        流程监控例行排查 发现司法救助线索 

          时间倏忽而过。今年3月,江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监控例行排查司法救助线索时,再次关注到本案。 

          为提高司法救助率,该院通过部门间协调,在全院建立起一整套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发现、移送、立案、办理、反馈机制。刑检、民行、案管、未检各部门密切关注重大人身伤害或致死致残等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民事侵权、工伤行政认定等领域案件,与第五(控申)检察部实时密切沟通,为该院全面开展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奠定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第五检察部委托案管部门在流程监控过程中,对进入检察环节或检察监督程序的各类案件当事人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由第六检察部向承办人转交工作提示函进行提醒,避免遗漏或延迟救助。 

          此时,姚妍已调任第六检察部负责工作,排查至本案忆起小娟的境遇,不放心的她拨通了电话。 

          时隔两年,再次接到丈夫案件承办检察官的电话,小娟一时怔住了。听清来意后,她将把丈夫离世后的艰难、委屈缓缓倾吐:因被告人获刑入狱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判决的医疗费、丧葬费四万余元至今未能落实;公公不久前做了脑血管与三叉神经分离手术,目前处于恢复期,生活无法自理,现在全家靠着每月1200元低保勉强度日…… 

          得知小娟一家五口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姚妍立即将案件线索转至第五检察部。为了进一步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今年4月8日至9日,第五检察部主任乐峰、姚妍在法警队员的陪同下,驱车三百多公里,专程前往襄阳宜城市实地走访调查。 

        争取多元社会救助   提供稳固生活保障 

          走进小娟家自建的小楼,只见墙面粉刷中断,水泥墙体赫然裸露,卧室房门尚未安装,四处都是家中骤生变故的痕迹。通过交谈,办案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被害人生前系退伍军人,全家老小都依靠其在武汉打工的收入维持生活。案发以来,因小娟需照顾孩子、无法外出工作,除低保外全家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 

          综合调查情况,办案人认为,小娟等五人原依靠被害人扶养、抚养或赡养,现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死亡,五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范围,且属于重点救助的军属人员,遂当场告知五人均享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五名申请人均自行或由监护人表示愿意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调查行程结束,乐峰一行并未着急离开。“司法救助的温暖是一次性的,但申请人的困境可能还将持续。”乐峰说,“要为一家老小提供持久、稳固的生活保障,还需争取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多元化救助合力。” 

          检察官们先来到小娟所居住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如实介绍了该院掌握的情况、此行目的及小娟家庭所面临的困境,希望社区能适当调高保障标准。对此,社区表示理解支持,表示将尽快研究上报,争取提供更多帮助。目前,小娟家低保标准已上调至每月1400元。 

          得知小娟女儿已上幼儿园大班,一学期学费4000余元,儿子今年九月入园,经济负担将进一步加重,乐峰、姚妍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又来到当地一所示范幼儿园。 

          该园属于公立性质,学位紧张。为了解决小娟幼子的教育问题,检察官们结合今年3月起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精神,向园方解释小娟属于其中需加大救助帮扶力度的五类对象之一,“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希望幼儿园能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为小娟幼子提供入学机会,减轻其家庭负担。经过检察官们的争取、沟通,最终,该幼儿园向主管部门汇报后,同意未来接收小娟幼子入学。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小娟一下子红了眼睛。“这家幼儿园一学期只收1000元,女儿马上读小学学费全免,经济压力就小多了,到时候我出去工作,生活总会慢慢好起来。” 

        上门宣布救助决定  落实两级院联合救助 

          55日,小娟等五人正式向江汉区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第五检察部审查后决定受理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申请人系退役军人军属且有五人、救助资金需求大,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给予关怀,该院在决定救助人民币4万元的基础上,同步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情并提请联合救助,得到了市院支持。 

          考虑到五名申请人居住地离武汉较远,长途奔波不易,5月13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杰率办案人员再赴宜城,上门向许某某一家宣布司法救助决定并为其办理财务拨款相关手续。 

          走道上拼几张案桌铺上红布,大家围坐在农家客厅里。“两年多了,感谢检察官们还记得我,方方面面都替我们考虑到”,小娟泪洒当场,“谢谢你们,给我们全家送来希望。” 

          524日,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后,小娟当即委托律师将一面绣着“扶危助困暖人心 为民排忧见真情”的锦旗送到江汉区院,以感谢检察官们贴心救助的努力。 

          “2021年以来,共有26名如小娟一般因案致贫的案件当事人,收到了我院司法救助金共计21万余元。”66日,江汉区院召开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进会,会议强调,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和案件中发现符合救助规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