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汉泉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秋生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参会干警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当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争一流,在履职岗位上争先创优,为新洲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入脑入心,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抓住重点学。在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的基础上结合检察职能学,既能从“国之大者”的广度学思践悟依法治国篇章,特别是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还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二要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率先垂范的作用,在教学相长中持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学,确保人人都在学习、个个都在领会、时时都在提高。要引导全体干警加强自学,处理好做好工作与理论学习之间的关系,扎实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按期按点、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奋力实现奋斗目标。
三要做实载体深入学。要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办专栏等,多角度总结宣传检察系统贯彻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全面展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风貌。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