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李芬和张国结婚只按当地风俗习惯办了喜酒,未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后孩子出生急需办理准生证,李芬的身份证遗失了来不及补办,于是李芬就借用同胞妹妹李芳的身份证,同张国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2007年1月,李芳与王明准备结婚,李芳就用其姐姐李芬的身份证及户口簿与王明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2022年6月,李芬因李芳冒用其身份信息与王明办理了结婚登记,给其生活上以及孩子读书带来诸多不便,即向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撤销李芬与王明的婚姻登记。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受理了该案,通过询问当事人、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调查走访相关证人、调取相关书证,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依法行政。
7月15日上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员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应邀参会的还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这也是该院召开的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以及调查取得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在全面了解案情之后,听证员就各自关注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达成一致意见,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该案结婚登记。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在听证会上也当即表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以检察机关调查情况为依据,在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后,尽快为李芬办理撤销婚姻登记。
听证会后,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2021年11月颁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当即制发检察建议书,并现场进行公开宣告送达。区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于8月2日作出了撤销李芬与王明婚姻登记的决定。
下一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继续尝试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