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岸检宣)2021年上半年,江岸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江岸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6月份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84人,不捕161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770人,决定不起诉98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258人、贩卖毒品罪115人、盗窃罪9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94件798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411人,法院采纳404人。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23人,法院采纳318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次,已纠正10件次。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次,已纠正11件次。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11件,已纠正10件。对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违规情况提出纠正43件,已采纳43件。
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2021年1至6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办结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结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6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结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1年1至6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2件,资源保护领域2件,食品安全领域3件,药品安全领域1件,其他领域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开展诉前程序15件,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5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不捕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9人,不起诉3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6月,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12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11次。开展法治讲座5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8人。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济,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人。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22件,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8件。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司法救助4件,实际救助人数4人,救助金额1.3万元。
责编 代琪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