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付静宜)“感谢你们给我爸机会,否则,未来都不敢想……”2018年3月26日上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犯罪嫌疑人姜某盗窃一案公开审查听证会”,结束后,小姜及家属再三向检察官致谢。一分钟前,江汉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建伟作为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姜某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这意味着,小姜明天就能从看守所把年近花甲的父亲接回家了。
本月11日凌晨,痴迷盆景的姜某趁着夜色来到武汉某知名商场,徒手将花坛里的一株“对节白腊”景观树拔出带走,精心修剪后栽种在了自家屋顶阳台上。次日案发,姜某对找上门的警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还了被盗植株。据了解,“对节白腊”被誉为“植物活化石”,属国家级珍稀濒危植物。经鉴定,该景观树价值人民币6000元。
3月19日,该案被移送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三日后,承办员额检察官宋建伟、助理庄平在看守所见到了姜某。失去自由让清瘦的姜某略显憔悴,更让他悔不当初:“我最喜欢对节树,楼顶上种的都是,马上就要退休了,没想到晚节不保”。“高雅的爱好能陶冶情操,但因之犯罪就大错特错了。喜欢不一定就要占有,更不应违法强占”,提审时,宋建伟检察长顺势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并就其在押期间思想、表现情况听取驻所检察官、管教干部意见。
提审
征求驻所检察官、管教干部意见
听说父亲偷树,女儿小姜既震惊又心痛:老父是某事业单位园艺工,勤劳本分的他和花花草草打了一辈子交道,现在却为一棵观赏树铤而走险、涉嫌犯罪!但事已至此,为人子女的她只能积极配合调查,通过赔偿被盗商场损失3000元以寻求谅解。正当小姜为父亲的诉讼及未来忧心忡忡之时,她突然接到了来自检察院的电话,一场专为其父召开的听证会即将改变她的困局。
原来,综合姜某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承办检察官认为,姜某虽已构成盗窃罪,但其乃初犯、无前科、作案动机源于喜爱、主观恶性小,且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盗商场损失,已获取谅解。“姜某离异多年,身边只有一个女儿。临近退休的他,原本可以安享幸福晚年,但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失去经济来源,反而可能造成新的社会问题”。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江汉区院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就姜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应被逮捕听取各方意见。
与小姜一样,受邀参会的还包括江汉分局办案民警、人大代表、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姜某工作单位、被盗商场以及两名人民监督员。听证会由宋建伟检察长主持。据了解,这也是武汉检察机关首例检察长以承办人身份主持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听证会的案件。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在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侦查机关通报案情后,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人大代表、法援律师对姜某的社会危险性进行分析,认为“姜某窃取财物并非用于挥霍、主观恶意较轻,且赃物已经追回并已发还、复植”,建议司法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有感于姜某对盆景的痴迷,被盗商场也对他表示了谅解;姜某工作单位则以“老职工一贯表现较好,从未违法乱纪”为由,为其争取宽大处理。应邀出席并全程监督的两名人民监督员亦倾向对姜某不批准逮捕,并对这种“接地气、听民声”的听证形式高度肯定。
小姜代父致歉后,办案组宣布休会,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听证意见进行合议。最终,江汉区院依法以不具备社会危险性而对姜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听证各方均未表示异议。
自2013年4月对黄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以来,江汉区检察院累计已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二十余场次。“公开审查听证是我院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有力举措。通过诉讼化审查,既能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更有助于检察官准确、严格适用逮捕条件,避免‘构罪即捕’,以降低捕轻刑率,减少审前羁押”,江汉区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陈玖红介绍道,“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公开听证活动,推动审查批捕工作向诉讼化、公开化、多元化发展,将‘少捕’、‘慎捕’要求落到实处。”
检察长带头履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
责编 汪光吉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