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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系列报道之二:用好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真实可感

        【字号:      时间:2022-03-30      

        【通讯员 田第潘】 “我一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近日,在武昌区检察院举行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张峰(化名)说道。 
          2021年9月,张峰趁女友小红(化名)租住屋内无人之机,进入其中,盗取小红遗留在家中手机上支付宝、微信账户内的1.9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案发后,张峰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也为其退出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考虑到该案发生在男女朋友之间,涉案金额不大,张峰认罪态度良好,也获得了女友谅解,承办检察官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武昌区检察院决定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律师、侦查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会上,听证人员重点围绕张峰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进行了评议,并对其进行了训诫和教育。

             

         

         “今天参与听证的案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涉及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盗窃等。通过听证,我对检察官的工作有了更多了解,检察官在每一个案件中对天理、国法、人情的考量,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南湖街创新工作室负责人、武昌区人大代表张淑静说。

         “这起案件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犯罪嫌疑人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芳芳(化名)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听证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昌区人大代表陈凌看来,检察听证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和大众的距离,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增强了检察决定的公信力、说服力。

          2020年11月,刘芳芳的老公因琐事纠纷和邻居杨俊(化名)发生了冲突,两人殴斗过程中,刘芳芳参与进来,并用刀背将杨俊左臂砍伤,致其左尺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刘芳芳已向杨俊进行了赔偿。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杨俊在案件中对于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且提出的赔偿要求明显高于实际损失,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刘芳芳在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尽力赔偿了损失,认罪态度良好。为有效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正确适用刑罚,传递公平公正价值导向,修复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官建议对刘芳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刘芳芳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虽然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也未能达成谅解,但本案存在混合过错,被害人要价过高,嫌疑人已尽力赔偿,我们支持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表示。

          检察听证结束后,武昌区检察院将把听证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法及时办理上述案件。

            检察官手记

          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这是武昌区检察院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也是检察官强化案件审查、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

          “为什么案件事实这样认定?为什么案件这样处理?这样处理是否兼顾了法理情?”每次举行听证前,我都会反复问自己这些问题。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期盼司法公开和公正,对我们履职办案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用心做好公开听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要求,我们要从国家治理和检察制度体系化建设的高度,从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高度去认识、落实,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努力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矛盾化解、息诉罢访,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