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第潘】 王某某在武昌区某酒店居住期间,发现酒店部分客房房门大开,遂心生一计,假以酒店老板的朋友身份联系商家上门收购客房内的空调、电视,获利两千余元用于自身消费。近日,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9月27日晚,王某某在武昌某酒店居住时,利用酒店疏于管理之机,谎称自己是酒店老板的朋友,以帮助其处理废旧电器为由,在网上联系收购二手空调的周某到店,拆除了酒店部分客房内的4台空调、1台电视后,并以1310元的价格将空调、电视卖给了周某。9月28日晚,王某某故技重施,以同样的方式,联系漆某上门拆卸、收购了2台空调、5台电视,获利1080元。
10月8日,王某某欲继续盗窃空调,谎称酒店钥匙遗失,联系开锁匠熊某上门开锁。熊某在开锁时被酒店负责人发现,王某某则趁机逃走。
王某某于10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据王某某交代,盗卖空调、电视的收入用于了个人消费。案发后,王某某家属对酒店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最终,王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