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武汉的沈女士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郭某强。郭某强表示自己是做煤矿项目的。沈女士说自己想开一家超市,准备向银行贷款。郭某强表示自己可以给她借30万元。“当时,他说借钱得要一份借款协议,并需要向律师支付起草费。”沈女士回忆。想到对方给自己借钱,沈女士便主动要求支付相关的律师费用。在沈女士通过郭某强支付给律师4000多元后,郭某强利用其他的微信账号以律师“蔡维”的身份同沈女士取得了联系,又收取了2000多元律师费。
不久,沈女士收到了一份借款协议,但郭某强承诺的借款一直没有到账。郭某强称自己的钱包、证件丢了,由于自己和别人打架,需要交医疗费,并开口向沈女士借款11000元。郭某强称自己出院后很快就能把钱打过去。2018年9月,郭某强联系沈女士称自己在山西大同煤矿项目塌方了,警察已经将他的账户冻结,自己找关系处理这件事还需要用钱。为了印证自己的说辞,郭某强再次用其他的微信账号以某银行职员“曾峰”的身份向沈女士发送了相关证明材料。他还以解冻账户、被他人逼债等理由向沈女士借钱。直到2019年6月,郭某强多次向沈女士借钱,并多次伪装成自己的好友同沈女士联系,以证明他的确实处境艰难。
2019年6月,郭某强告诉沈女士,因被人逼债,自己跳楼摔断了腿,住院需要用钱。郭某强故技重施,用微信账号伪造福建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生“林毅敏”的身份,向沈女士出具了编造的医药费证明。借给郭某强住院费用后,沈女士向郭某强询问医院地址,并表示要去看望他。然而,郭某强却表示自己行动不方便,也不知道医院的地址。
终于,沈女士感到对方的回应有些不对劲。在和朋友们说了这件事后,大家也都觉得她遇到了骗子。沈女士想起之前有医生给她发了医药费证明,便前往福建一探究竟。结果,该医院并没有叫作“林毅敏”的医生,也没有郭某强的任沈住院记录。实际上在此期间,郭某强一直无所事事,仅偶尔在店里打零工。
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沈女士于2019年12月向武昌公安机关报案。2020年9月,郭某强被刑事拘留。从2018年8月到2019年年底,郭某强以“蔡维”“曾峰”“林毅敏”“王哲宇”等虚假身份,虚构医药费、借钱还款等理由,骗取沈女士30万元。据郭某强供述,他之前在煤矿打过工,他编造的煤矿塌方的故事也来源于同时期的新闻报道,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让沈女士更加相信自己的骗钱理由。日前,郭某强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