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武昌区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胡某某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除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等参加会议外,武汉市武昌区周冶陶公益服务中心社会调查员受邀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上,第七检察部主任张薇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处理意见、法律适用依据、未检工作方针原则、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概念等,重点介绍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胡某某案发后的悔罪表现。
朱某某、胡某某在听证会上真诚悔过,表示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保证今后将努力学习和工作,做到遵纪守法。朱某某、胡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对监护、关爱缺位做了自我检讨,并请求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侦查机关、律师就案件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发表了意见。两名人民监督员均表示综合考虑两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年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具备监管考察条件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对朱某某、胡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张薇还就该院下一阶段的未检工作重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等向人民监督员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