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赖某某和马某某来到柯女士的建材店,表示可以给她送货。赖某某、马某某表示,他们是武汉某电线厂的外地经销商,从他们那拿货价格便宜,而且在支付货款时可以采取“先送货、后结账”的月结方式。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柯女士发现赖某某、马某某给她供的货确实是武汉某电线厂的产品,价格也比从其他生意朋友手上拿货低。
柯女士觉得赖某某、马某某的合作很有诚意,月结的方式也缓解了她的资金压力。然而,本以为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年终一盘算,账上却出现了几十万元的亏空。货越卖多,钱亏越多?辛苦经营一年,却赔了不少。经朋友提醒,柯女士才发现是赖某某、马某某的送货单有“猫腻”。
原来,赖某某、马某某并不是武汉某电线厂的外地经销商,两人都知道伪造送货单诈骗的套路,随即一拍即合。每次送货,赖某某、马某某都会主动填写单据,在一式三联的账目小本上填好电线的数量、价格后,他们会将第一联撕毁,将第二联复印单据带走,并将第三张复写的单据和小本留在店内。在结账的时候,两人便拿着这个小本,在单据上做手脚。“趁她不注意,就在供货单上增加送货数量,多时加一万多,少的加三四千。”
经查,赖某某、马某某两人以同样方式骗取了另一家建材店老板楮先生十万余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利用伪造送货单进行诈骗并非个例,犯罪分子往往会针对建材、五金、粮油、食品等批发小店实施诈骗,广大经营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账目管理、留存工作。